学院各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通知》及《关于聘期考核有关事宜的说明》要求,为有序推进我院2023-2025年聘期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校聘合同制专业技术岗人员,均须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以下人员除外: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来校时间不满一年的教职工;
2.通过协议制引进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不聘任常规岗位,执行年薪制薪酬)。
二、考核期限
本次聘期考核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殊情形处理:
1.考核期限不满三年的,按实际聘任年月考核;
2.考核期限内发生岗位变动的,按所聘岗位分段考核。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被考核人员聘期内完成学校及我院教师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情况,以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相关要求落实情况。
聘期考核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折抵互换规则执行;若尚未制定相关规则,将参考学校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中相关折抵互换规则开展考核。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聘期考核情况表》2份(附件1-1):由被考核人如实填写,重点填写“聘期内(2023-2025年)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系主任。
五、时间节点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下午17:00前。
2.学院审核及结果公示:学院审核后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反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聘期考核与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合并组织,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材料填报工作。
2.材料报送地点:经济学院综合办公室(50402),联系人:于淼,联系电话:62769376。
3.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关于聘期考核有关事宜的说明》执行,或咨询学院行政办公室。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1月15日
附件:1-1. 聘期考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