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员工:
为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我院用印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用印安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规范学院用印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本通知所称用印是指经批准使用学院党委、学院行政印章的行为。
二、用印需进入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填写《经济学院用印审批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用印。
1、用印经办人认真详实填写《经济学院用印审批单》相关内容,经企业微信系统提交相应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到学院综合办公室(田家炳书院50402,联系电话:62769376)联系办理。
2、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后,根据工作分工呈送学院领导审核确认后即可用印。
3、用印应事由充分、依法合规,须附带能够证明用印事项合理合规性的相关材料,如相关法规、相关文件资料等。
三、用印经办人、主要负责人等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用印事项依法合规。
四、学院综合办公室要严格执行用印管理规定,仔细查验内容、证明材料等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完整,严把关口、严格登记、规范用印、建档备查,做到及时高效。
经济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附件:审批流程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