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历史沿革
    • 领导团队
    • 组织机构
    • 学院宣传片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专家学者
    • 博导风采
    • 硕导风采
    • 教师骨干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动态
    • 系部专业
    • 课程思政
    • 实践教学
    • 学科竞赛
    • 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研究生教育
    • 培养动态
    • 专业概况
    • 基地建设
    • 管理制度
  • 学科科研
    • 学科概况
    • 科研动态
    • 共建平台
    • 科研成果
  • 党建党群
    • 组织机构
    • 双创专题
    • 党史学习
    • 主题教育
    • 党建工作
    • 教工之家
    • 学习园地
  • 学团工作
    • 学团动态
    • 公寓党服
    • 资困助学
    • 经济学子
  • 招生工作
    • 本科生
    • 研究生
    • 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班
  • 就业与校友
    • 就业动态
    • 就业信息
    • 毕业寄语
    • 校友工作
  • 审核评估
  • 翠湖书院
    • 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值班安排
    • 习近平经济思想宣讲
    • 心晴驿站
    • 创新创业
重庆工商大学| 招生专栏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领导团队
    组织机构
    学院宣传片
  •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专家学者
    博导风采
    硕导风采
    教师骨干
  • 本科生教育
    教学动态
    系部专业
    课程思政
    实践教学
    学科竞赛
    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研究生教育
    培养动态
    专业概况
    基地建设
    管理制度
  • 学科科研
    学科概况
    科研动态
    共建平台
    科研成果
  • 党建党群
    组织机构
    双创专题
    党史学习
    主题教育
    党建工作
    教工之家
    学习园地
  • 学团工作
    学团动态
    公寓党服
    资困助学
    经济学子
  • 招生工作
    本科生
    研究生
    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班
  • 就业与校友
    就业动态
    就业信息
    毕业寄语
    校友工作
  • 审核评估
  • 翠湖书院
    书院动态
    通知公告
    值班安排
    习近平经济思想宣讲
    心晴驿站
    创新创业

党建党群

  • 组织机构
  • 双创专题
  • 党史学习
  • 主题教育
  • 党建工作
  • 教工之家
    工会教代会
    教师活动
  • 学习园地
党建党群
  • 组织机构
  • 双创专题
  • 党史学习
  • 主题教育
  • 党建工作
  • 教工之家
    工会教代会
    教师活动
  • 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党群 >> 党建工作 >> 正文

经贸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办法

2011年03月31日 11:17 管理员 点击:[]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

1、凡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要及时找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填写《积极分子申请表》,要指派政治素质好,对申请人比较熟悉的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经常对其进行了解和帮助。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1、培养教育和考察要积极,认真地进行。

2、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听党课,参加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宣誓仪式,组织学习党章,还可以有目的地布置一定工作任务,以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锻炼提高。

3、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政治审查,对他们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社会关系、本人经历、工作表现,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要了解清楚,还要考察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通过考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并制订出《党员发展计划》。

4、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一名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经常与积极分子谈心,关心他们的进步,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要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分析,建立《积极分子参加活动的考勤本》和《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认真做好记载,入党积极分子要每月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至少每三个月要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汇报。

三、对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在对积极分子普遍培养教育和考察基础上,根据《党员发展计划》,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并将他们的考察情况向党总支汇报接受进一步政审,政审结束后,党支部负责及时填写《建党对象考察表》考察情况每半年填写一次,一般不得少于两次。

2、发展前,要对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重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较为系统的集中培训,系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使他们进一步懂得党的性质、任务、宗旨、纪律,党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未经系统培训的,一般不应发展入党。

四、组织发展

1、经教育、培训和考察的发展对象已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委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进一步讨论后,责成一名支委与申请人谈话,填写《入党申请书》,然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接收新党员大会的程序:

(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的动机以及自己和家庭基本情况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支委会对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3)支委会对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申请人谈看法和今后决心。

(5)支部大会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6)支委会将大会决议填入志愿书,支部书记签章后,上报学院党总支。

3、学院党总支审批前,要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认真审查入党条件和手续,合格后报校党委审批。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般需要一至两年。

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

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经济贸易学院关于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下一条:经济贸易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关闭】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田家炳书院 邮编:400067

Tel:023-62769376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1 版权所有

  • 经济学院官微

  • 东南亚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