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历史沿革
    • 领导团队
    • 组织机构
    • 学院宣传片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专家学者
    • 博导风采
    • 硕导风采
    • 教师骨干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动态
    • 系部专业
    • 课程思政
    • 实践教学
    • 学科竞赛
    • 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研究生教育
    • 培养动态
    • 专业概况
    • 基地建设
    • 管理制度
  • 学科科研
    • 学科概况
    • 科研动态
    • 共建平台
    • 科研成果
  • 党建党群
    • 组织机构
    • 双创专题
    • 党史学习
    • 主题教育
    • 党建工作
    • 教工之家
    • 学习园地
  • 学团工作
    • 学团动态
    • 公寓党服
    • 资困助学
    • 经济学子
  • 招生工作
    • 本科生
    • 研究生
    • 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班
  • 就业与校友
    • 就业动态
    • 就业信息
    • 毕业寄语
    • 校友工作
  • 审核评估
  • 翠湖书院
    • 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值班安排
    • 习近平经济思想宣讲
    • 心晴驿站
    • 创新创业
重庆工商大学| 招生专栏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领导团队
    组织机构
    学院宣传片
  •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专家学者
    博导风采
    硕导风采
    教师骨干
  • 本科生教育
    教学动态
    系部专业
    课程思政
    实践教学
    学科竞赛
    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研究生教育
    培养动态
    专业概况
    基地建设
    管理制度
  • 学科科研
    学科概况
    科研动态
    共建平台
    科研成果
  • 党建党群
    组织机构
    双创专题
    党史学习
    主题教育
    党建工作
    教工之家
    学习园地
  • 学团工作
    学团动态
    公寓党服
    资困助学
    经济学子
  • 招生工作
    本科生
    研究生
    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班
  • 就业与校友
    就业动态
    就业信息
    毕业寄语
    校友工作
  • 审核评估
  • 翠湖书院
    书院动态
    通知公告
    值班安排
    习近平经济思想宣讲
    心晴驿站
    创新创业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告(教师)
  • 通告(学生)
  • 公示栏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告(教师)
  • 通告(学生)
  • 公示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告(学生) >> 正文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3级本科学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05月20日 17:02 王萍萍 点击:[]

按照重庆工商大学2023级本科生招生简章,经济学院已按经济与贸易大类、财政学大类招生。为了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学院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本方案只适用于大类招生学生。

一、 大类招生专业基本情况

大类名称

(1)经济与贸易类

所含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贸易经济

所含专业是否跨学院

否

所含专业是否跨类

(含学科或专业类)否

分流时间

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分流工作,第三学期正式按照专业分流培养阶段的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经济与贸易类含有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2个本科专业。学院根据社会需求,结合学校现有的师资、设备等教学条件,合理地编制各专业计划数。学生完成第2学期学习后,根据前2学期所有应修读课程(不包含通识类和辅修课程)初次考试的加权平均成绩,在招生录取的大类内自愿选择专业。(经济与贸易类计算方法参考附件1)

大类名称

(2)财政学大类

所含专业

财政学、税收学专业

所含专业是否跨学院

否

所含专业是否跨类

(含学科或专业类)否

分流时间

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分流工作,第三学期正式按照专业分流培养阶段的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学生成绩排序:学院按照学生第1学期所有应修课程初次考试的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将成绩排序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布。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经济学院成立财政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织领导分流工作。

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宋瑛

副组长:尹元福、白海龙

组 员:蒋兴红、杨海丽、韩健、汤凤林、教指委或教学督导代表、王萍萍、黎巧、2023级所在专业辅导员

秘书: 王萍萍办公电话: 023-62768007

三、分流原则

1、每年5月,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第一学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2、专业分流应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公开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3、专业分流时应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4、学生分流应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尊重学科专业的发展。

5、专业选择只能在招生大类所包含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不得跨类选择专业。

四、分流专业及计划

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大类,不含已在经济学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同学就读学生。经济与贸易类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备注:2023级学生总人数:231)、财政学类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备注:2023级学生总人数:159)。

专业大类

专业

班级数

下限人数

上限人数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35

40

贸易经济

3

35

40

财政学类

财政学

2

35

44

税收学

2

35

44

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应综合考核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近年专业就业情况,学生志愿情况,进行微调。

五、专业分流依据

1、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将2023级大类招生学生必修课初次考试的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办法按下面公式进行计算),经学生签字确认无误后,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存档,该成绩将作为分流的成绩依据。

2、按照学生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专业志愿。若加权平均成绩相同,则按照第一学期大类基础课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有相同,则按照微积分I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当某一专业人数达到设定的上限人数时,未进行专业选择的其他学生只能填报其他有空余名额的专业。

4、分流到每个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不少于35人。因专业人数未达到开班条件,已选择该专业的学生,需在此大类中重新选择其他专业。

5、优先选择专业条件

(1)托福成绩90以上(包含90)或者雅思成绩6.5以上(包含6.5)或者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四级60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不受成绩绩点排名限制,可以在所属大类对应的本科专业中优先选择专业。

(2)参加教务处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满足“优先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请于填报专业志愿前提供托福、雅思或者大学英语六级的成绩证明或相关竞赛成绩证明电子照片至班级学习委员处,学习委员打包发给系主任,作为分流依据。

6、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进行专业申请,一旦申请成功不能因个人原因调换专业。

六、分流工作安排

1、第2学期第12周前,学院召开面向新生的大类招生分流工作介绍会,介绍涉及的专业、招生的人数、分流工作安排等。

2、第2学期,学院应在学生选择专业至少 5 个工作日前公布专业接收计划、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3、经学院预确认专业的学生名单,应予不少于 3个日历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正式确认名单,教务处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

4、第三学期开学以后实施分流阶段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5月20日

上一条:翠湖书院学生社区系列活动---关于举行翠湖书院田家炳产学研论坛(第一期)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关于评定2024年“春禾”校友奖学金的通知

【关闭】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田家炳书院 邮编:400067

Tel:023-62769376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1 版权所有

  • 经济学院官微

  • 东南亚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