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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7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6年09月22日 11:13 于淼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及《重庆工商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本单位推免综合考核工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全面负责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包括材料审核、组织面试、评定成绩等。

学院纪委对本单位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负责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予回复,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我校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国家最终下达的专业及计划为准,我校有权根据推免生的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推免生招生数。

三、申请条件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一)志愿填报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选择经济学院(学校代码:11799;学院代码:002),以及拟报考学科与学科方向。

如申请人与我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为近亲属或存在利害关系,在填报志愿的同时,须主动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报备。

(二)综合考核通知

学院制订本单位材料审核工作方案,明确审核标准、流程、审核人员聘用办法及职责、争议受理等事项,科学、合理确定材料审核各项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量化评分标准。按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3人,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专家按照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拟定复试名单,并上报研招办。

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复试名单,并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于“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

确认接受我院复试的推免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形式为线上。

1.申请人在复试前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推荐院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其他各类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攻读经济学院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

(4)经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申请直博需提供,不少于3000字);

(6)至少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书面推荐意见(申请直博需提供)。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并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分类设计复试内容。校内招生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占比30%)、综合面试(占比60%)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占比10%)。

3.复试组织

(1)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2)面试为复试的必要环节,由校内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原则上按招生单位(或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招办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3)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初试一致。

(4)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作弊防范能力。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选拔原则。

2.校内各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4.研招办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

5.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同步发放。

6.存在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成绩<60分(总分100分)或复试总成绩<60分(总分100分)。

(3)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虚假或不准确内容。

(4)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五、监督和复议

推免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对综合考核与录取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复议办法如下: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综合考核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综合考核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院纪委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学院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综合考核录取期间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按规定受理相关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复议。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学费标准与统考统招研究生一致。

(二)奖助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获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直博生获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推免生入校后可通过申报立项获得科研创新基金支持;

第二、三学年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予以资助。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我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应主动向研招办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应主动向研招办报备。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考生。

(四)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2769376

纪委电话:023-62769140

招生办邮箱:ctbuyumiao@163.com

网址:https://ets2014.ctb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田家炳书院402室

邮编:4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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