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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年10月10日 16:03 于淼 点击:[]

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 1952 年,2002 年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的高水平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已形成本硕博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占地面积 2896 亩,现有 3 个校区,19 个教学学院,教职工 2400 余人,在校学生 3 万余人。

近年来,学校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瞄准学科发展前沿,面向国家、重庆市重大战略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聚焦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416”科技创新布局需求,不断深化完善“ 1+2+2+4+N”的学科专业整体布局。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大商科+新工科”的商工融合创新发展为驱动,以“ 三重大一急需”为牵引,立足特色优势分类推进“经管一流、理工精品、文法艺特色”学科群建设,构建商工融合、多科协同的学科生态体系。

经济学院前身为1994年设立的贸易经济系。1992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拥有重庆市唯一经济类一流学科“应用经济学”,本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在第四轮“B-”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2025年软科排名全国第32位(重庆第1位,西部第2位)。学院已形成了成熟的本科-硕士-博士经济学人才培养体系,建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硕士点各一个、“税务”和“数字经济”专业硕士学位点两个。全日制在校博士生111人、硕士229人。学院培育了一批数字经济类、大数据类、智能商务类特色专业和特色学科群。获批1个市级“人工智能+”学科群、5个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特色专业,2024年新获批数字经济本科专业、重庆市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数字经济专业群”。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12人,专任教师95人。教授17人,副教授3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占比49.48%;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84人,占比88.42%。师资队伍中有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人、重庆英才.名家名师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4人、重庆市巴渝讲座教授3人、重庆市巴渝青年学者9人。

学院拥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重庆工商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重庆市 2011协同创新中心“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市《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会等科研平台和市级学会。近五年,我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国家自科等项目55项,省部级以上课题184项;学院教师在重要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85篇;共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1项,其中,获得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三型一化”培养定位,践行“心中有梦想、行动有热情”的理念,通过第一、第二、第三课堂有效融合,大力推进“新儒商”精神的文化传承创新,着力提升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经济人才。学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院团委及活动多次评为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重庆市“十佳精品活动”等荣誉称号,学院有80余名同学被学校分别选派到美国、挪威、波兰和泰国等国家交换学习和访问,近两年来学生在全国、重庆市和学校的各项竞赛中获得多项奖励,其中国家级126人次,市级268人次,校级800余人次。

学院积极进行政产学研“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实施中国特色经济学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守正创新,开设了经济学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化实验班;经济学、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 3 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7 项,含国家级精品课程《区域经济学》、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世界贸易组织》、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商社集团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等;《区域经济学》《零售学》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 项、重庆市教学成果奖 7 项,其中"贸易经济特色专业政产学研'四位互动'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获2013年重庆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市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 19 项。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7年经济学院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余名。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和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综合考虑学院生源情况和发展需要,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重庆工商大学的具体要求参见《重庆工商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4 日(预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 日 9:00— 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 学籍)核验。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 年 12月 19 日 至 20 日( 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 月 19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19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0 日上午 业务课( 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0 日下午 业务课( 二)

2.初试科目详见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 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是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7 年 3 月下旬—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校内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6〕2 号)相关规定执行。初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进行。我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九、录取

(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 50%) ,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 五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我校相关规定。

(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制

经济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 7000 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3000 元/生/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综合管理)、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产教融合)、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技术转移)专业学位硕士 50000 元/生/年;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35000 元/生/年( 学费标准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参考下表:

奖助项目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助学金

硕士:6000 元/年

博士:20000 元/年

符合国家文件要求均可享受

国家奖学金

硕士:20000 元/年

博士:30000 元/年

按国家文件执行

学业奖学金

硕士:4000 元-12000元/年

博士:10000 元-13000元/年

按等级择优评选,获奖等级及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自动获得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且不受获奖比例限制;一、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研究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直博生自动获得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根据当年奖学金总量进行分配

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科技文体活动等获得荣誉给予相应级别奖励

研究生创新型项 目

3000-10000 元/项

学生自主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校长荣誉奖

10000 元

校学工部集中组织,全校本科、研究生统一评选

研究生“ 三助”津贴

480 元/月

研究生参加“助管”、“助教”、“助研” ,根据工作性质及内容获得津贴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约 600-51000 元/项

按照学校文件给予奖励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500-2000 元/人/次

根据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研究生考博奖励

1000 元/人

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

注: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十二、其他

(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我校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grs.ctbu.e d u.cn/的“招生管理”栏目查询。

(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有差异,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经济学院研究生就读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实际就读校区以当年报到时学校安排为准。

( 五)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769376

网址:https://ets2014.ctbu.edu.cn/

邮箱:ctbuyumiao@163.com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田家炳书院

邮编:400067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7年招生复试科目一览表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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